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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十大名菜系列评选活动参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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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弘扬闽菜饮食文化,促进餐饮消费升级,拉动内需,服务民生,由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旅游局、福建省新闻办、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指导单位,福建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主办的“2016年福建十大名菜系列评选活动”正火热进行中。
本次评选活动包括“福建十大名菜”、“福建十大名小吃”、“福建十大餐饮名店”、“福建十大名厨”四大评选项目,旨在通过系列评选扩大闽菜影响,展示闽菜风采,延伸闽菜内涵,提升服务品质。
四大评选项目,参评标准如下:
一、“福建十大名菜”参评标准
1.全省范围内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中餐的餐饮经营者中有代表福建特色风味的菜肴,均可报名参评。也可由专家、消费者推荐。
2.参评经营者具有完备的执业手续,各项证照齐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监督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在当地具有广泛的知名度、良好的公众形象,在行业中口碑良好。
3.参评菜肴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体现本区域的饮食特色;以常见原料为主,成菜特点鲜明、口味突出,常年面市(季节性品种除外),易于推广,价位适宜,受到消费者欢迎,市场销量较大。
二、 “福建十大名小吃”参评标准
1.全省范围内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以经营小吃为主的各类型餐饮经营者中有代表福建特色的小吃品种均可报名参评。
2.参评经营者具有完备的执业手续,各项证照齐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监督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在当地具有广泛的知名度、良好的公众形象,在行业中口碑良好。
3.参评小吃有规范的小吃质量标准说明,包括主料、辅料、调料的规格要求、投料比例、加工时间,成品的特色特点等;小吃特点鲜明、风味突出、品质稳定,成品质量不受季节、时间变化,社会认知度高,市场销量大
三、“福建十大餐饮名店”参评标准
1.全省范围内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固定商号、店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达到B级(含B级)以上,且正式营业满5年以上经营闽菜的餐饮企业均可参评。
2.企业单店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具有完备的执业手续,各项证照齐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当地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3.企业依法经营,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监督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环境卫生、岗位设置、服务流程均符合行业相关要求。
4.有特色招牌菜品,并在省级以上竞赛得过奖或被认定为“福建名菜”、“福建名小吃”、“中华名菜”、“中华名小吃”、“中华名宴”等。
四、“福建十大名厨”参评标准
1.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连续在我省餐饮企业厨房一线工作15年以上,年龄在35岁-60岁之间;
2.热爱烹饪事业,具有精湛的烹饪技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较高威望;
3.持有中式烹调师技师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已获得“闽菜名师”、“闽菜大师”荣誉称号;
4.热心带徒传艺,培养人才,具有指导和培养高级烹饪人员的能力;具有菜品研发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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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6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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