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15)5号)要求,2015年底之前我市应淘汰的营运黄标车共有587辆,截止2015年10月30日,已淘汰185辆,尚有402辆未淘汰,其中156辆已公告牌证作废, 三明交管部门提醒车主按规定携带相关材料,尽快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注销手续,确保行车安全。
什么是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这些车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倍至10倍,因此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的环保标志,称为“黄标车”。2013年1月,由于空气污染问题,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黄标车的污染危害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不但加重了大气环境负担、影响群众身体健康,而且给交通带来严重隐患。 1.对人体的危害:机动车排放包括CO、HC、Nox、Po等污染物,人体摄入过多这些污染物,有可能引起呼吸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疾病,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黄标车对污染物的排放相当于“国I”车的5倍、“国II”车的7倍、“国III”的14倍、“国IV”车的20倍。黄标车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使人们的生活质量甚至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 2.对大气环境的危害: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拥堵严重,这种趋势正在向中小城市蔓延,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和低速行驶,造成汽车燃油燃烧不充分,从而导致PM2.5排放量倍增。像北京,机动车尾气占PM2.5排放总量的22%。机动车污染已经是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之一,而黄标车的污染力度尤甚。 3.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黄标车多数使用年限长、机械设备老化、保养不到位、车辆安全状况较差,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底盘系统的安全系数很低,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淘汰黄标车将进行1.限行管理 按照2015年底各设区市中心城区至少划定20%的范围不得通行黄标车的要求,认真组织调研,科学合理确定可以增设的限行区域(道路),在原限行区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限行范围、延长限行时段,完善限行标志、标识,确保2015年底前达标。 2.路面查控 充分应用科技手段将营运黄标车相关信息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分析行驶轨迹,掌握活动规律,确定行驶区域。加强路面巡查和查缉力度,将黄标车交通违法纳入全省统一行动重点整治范围,对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新增的2项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代码13443、13444处罚,严格实施记分和罚款;对逾期未报废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对逾期未检验的,严格查处、督促检验。 3.淘汰注销 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及时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 黄标车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如何处罚?对黄标车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处以警告或者150元罚款,记3分(违法代码:13443、13444)。 禁行黄标车区域 三明市区:禁行黄标车区域:麒麟山环岛至东新五路区域(除麒麟山环岛、东新五路、江滨路)。 永安地区: 1.限制通行区域范围。燕江东路、燕江中路(汽车站至同心向上路段)和五四路(市标至同心向上路段)。 2.限制通行时间。每日7:00—21:00。 大田地区: 大田县自11月1日起,限制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除摩托车外)在县城区部分道路通行。 1.限制通行区域范围:建山路(南大门至县政府)、凤山中路、凤山西路(汽车站到白岩公园)。 2.限制通行时间:每日7:00-21:00。 处罚标准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将被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救险车、道路作业车以及公交车不受限行措施的限制。
(信息综合于三明公安交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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