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芭乐网微信
敬告:本站采取实名制会员注册。会员发帖回帖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所发帖子或回帖若因侵权投诉而被小编删除请勿纠结。
【严重警告】:会员发帖回帖内容务必实事求是。所有言论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不得涉及政治;任何有关时政信息、党政重要部门、军事、民族、外交事务以及国家、省、市重点重大项目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不得妄议;坚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的维权与负责任的曝光爆料。

事关三明拆迁补偿!发布最新通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9-18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olor=rgba(0, 0, 0, 0.9)]近日,
[color=rgba(0, 0, 0, 0.9)]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color=rgba(0, 0, 0, 0.9)]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color=rgba(0, 0, 0, 0.9)]关于印发
[color=rgba(0, 0, 0, 0.9)]《三明市区房屋征收异地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元区政府:
  为推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异地安置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制定了《三明市区房屋征收异地安置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反映。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区房屋征收异地安置指导意见
  为规范三明市区(不含沙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鼓励异地现房安置,缩短安置周期,根据《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细则》(明政办〔2018〕10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一)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征收规划红线范围内未规划建设安置房或规划建设的安置房无法满足安置的;
  (二)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实施公建项目,无法就地规划建设安置房的;
  (三)已列入近期建设规划或棚户区改造范围的零星危房改造项目,无法就地规划建设安置房的;
  (四)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且腾房2年以上,约定的安置房仍未开工建设的。
  二、安置原则
  按照“等价置换”的原则,采取“有效面积就地上靠,就地安置面积异地互补地段差”的方式。
  三、安置流程
  (一)确定就地安置面积。旧房根据《三明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细则》有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先以就地安置的方式,确定征收补偿方式和就地安置面积。
  (二)异地互补地段差。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须在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确定为评估时点,对被征收房屋区位和异地安置点新建商品房区位的市场均价进行评估,确定地段差价。异地安置面积的地段差价,可以以货币方式兑现,也可以以增减异地安置面积落实,由被征收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其中:以货币方式兑现的,由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地段差价互补差价款;以增减异地安置面积落实的,地段差价补差总额和异地安置点的新建商品房区位的市场均价为基数,确定增减异地安置面积。
  因安置户型设计原因,无法全部以增减异地安置面积落实的,由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按照不足或超出面积,以异地安置点的新建商品房区位的市场均价互补差价。
  (三)采用异地安置方式的项目,在制定《项目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时,须明确异地安置的地点、户型、地段差价和异地安置面积置换比例。对历史遗留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应制定《异地安置补充方案》。
  (四)异地安置项目制定的《项目征收补偿实施方案》和《异地安置补充方案》,应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审核。
  四、房源管理
  (一)房源动态管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市区现有安置房源实施台账管理,并根据区政府提供的房源需求函,逐幢至下而上将所需安置房源提供给区政府,用于被征收人选房安置;对安置小区(幢)房源少于5%且两年未被选房的,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处置,及时盘活零星安置房源。
  (二)房源成本管理。对属公建项目异地安置的,由公建项目建设单位按安置房源区位市场评估均价结算异地安置相关费用,异地安置相关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其他需异地安置的项目,涉及费用支出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各相关部门按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
  (三)房源质量管理。异地安置所提供的房源需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房交付条件,安置房源为毛坯房的,按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加上公摊补偿面积后给予120元/㎡的室内隔墙和卫生洁具补助费。
  五、其他事项
  (一)其他需异地安置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市区集体土地上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如需异地安置,可参照执行。
  (二)本意见由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三明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芭乐网-论坛版权

1、三明文明城,我是文明人,文明上网

2、三明芭乐网倡导和谐健康地网络环境,抵制过激言论和谩骂

3、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4、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三明芭乐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5、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三明芭乐网的同意

6、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7、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8、如果您认为帖子对您的利益造成伤害,请填写删除申请表,加盖公章送至我司,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删除,下载申请表

9、请审慎看待有关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三明芭乐网_乐享你的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9-18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明芭乐网_乐享你的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 关注芭乐微信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