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沙溪河两岸公共自行车道路工程(东岸)已由三明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 【2016】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三明市园林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沙溪河东岸从博物馆到台江大桥,长约10.4KM;以沿河大型跨河桥梁为参照,途径三明大桥、徐碧大桥、梅列大桥、列东大桥、下洋悬索桥、城关大桥及台江大桥,全长约10.4KM,建安投资额约8399.81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招标人提供的经财审部门审定的控制价为准)。 2.2招标范围:概算范围内全部建安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均应达到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竣工验收的一切要求,具体包括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最大限度保证工程进度及安全];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施工图设计(含绿化设计、施工图预算,采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预算上报概算)、相关行业征询、获得相关文件批复、施工实施、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缺陷修复、项目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承诺按项目配备满足此项目规模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中标后报招标人备案。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符合条件的福建省总承包试点企业方可参与。 3.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 3.4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 4 月 12 日至2017年 4 月 18 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 月 8 日 9时30 分,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①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效的建造师(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原件)到场核验。②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如 法定代表人出场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人,如 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场则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可作为授权代理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6.1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拾万元人民币(?800000.00),(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2有关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三明市园林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明市麒麟新村1幢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幢201号 邮 编: 365000 邮 编: 366000 联 系 人:黄工 何工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598-8248396 电 话: 0598-3819988 传 真: 传 真: 0598-381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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