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芭乐网微信
敬告:本站采取实名制会员注册。会员发帖回帖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所发帖子或回帖若因侵权投诉而被小编删除请勿纠结。
【严重警告】:会员发帖回帖内容务必实事求是。所有言论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不得涉及政治;任何有关时政信息、党政重要部门、军事、民族、外交事务以及国家、省、市重点重大项目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不得妄议;坚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的维权与负责任的曝光爆料。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高息回报 诱饵 非法集资 诈骗 获刑

利用高息回报做诱饵 非法集资诈骗老人终获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29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情:2013年8月13日,文某某与安某注册成立某润滑油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但实际并没有开展生产、销售润滑油等经营活动,而是利用公司进行集资诈骗。2013年8月至11月期间,安某使用化名“安某某”、高某使用化名“高某某”,雇业务员上街发邀请函,以赠送鸡蛋、纸巾、挂面等礼品的形式,邀请老年人参加说明会。两人在明知公司没有生产的情况下,以宣传公司的发展前景好、效益高,并以年利率16%的回报为诱饵,引诱老年人集资给公司。所得集资款两人四六分成。2013年11月1日,接群众举报,三元公安分局和三元工商局对该公司联合执法检查,高某、安某等人先后逃离三明。截至案发,安某、高某等人共向30名被害人非法集资98万元,仅支付一个季度利息2.94万元,造成上述被害人经济损失95.06万元。
  审理:经三元法院和三明中院审理认为,安某、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集资用途,骗取他人资金共计95.0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安某、高某针对不特定老年人实施集资诈骗,且拒不退还赃款,酌情从重处罚。在集资诈骗共同犯罪过程中,安某系组织策划者之一,高某系积极参与者,二被告人不宜区分主从犯,高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对于安某较小,在量刑时予以适当考虑。2015年12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安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高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安某、高某的违法所得,予以继续追缴,依法返还给被害人。
  评析:因为防范意识较低,老年人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主要目标之一,针对老年人的各种诈骗手段更是层出不穷,送礼物、高回报等方式都会导致老年人上当受骗。建议老年朋友遇到此事要谨慎小心,多和子女、亲朋好友沟通后再做决断,以免上当受骗,损失财物。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新乐币 +2 收起 理由
乐小孙 + 2 + 2 元芳,你怎么看?

查看全部评分

三明芭乐网-论坛版权

1、三明文明城,我是文明人,文明上网

2、三明芭乐网倡导和谐健康地网络环境,抵制过激言论和谩骂

3、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4、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三明芭乐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5、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三明芭乐网的同意

6、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7、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8、如果您认为帖子对您的利益造成伤害,请填写删除申请表,加盖公章送至我司,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删除,下载申请表

9、请审慎看待有关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三明芭乐网_乐享你的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9 18: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就该严惩这些畜牲
三明芭乐网_乐享你的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8-29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明芭乐网_乐享你的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16-8-29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明太多这种事,在哪里我都可以找出来,但没有出事谁来管?又谁会管?
三明芭乐网_乐享你的生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 扫一扫下载客户端
  • 关注芭乐微信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