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单位: 为应对当前境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减少清明期间祭扫活动引发的人员聚集性感染风险,根据省应对新冠肺炎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66号)和三明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明肺炎应指〔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2020年我区清明祭扫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全区暂停组织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暂停经营性公墓、村级公益性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等祭拜场所的群众现场祭扫活动。 二、落实属地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开发区要落实各自辖区公墓祭扫人员进出管控工作,各村(居)要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采用网络祭祖等方式完成祭祀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防止疫情反弹。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检查。 三、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我区2020年清明祭扫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媒体广告、村(居)宣传、电话联系等方式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家中摆放遗像追思先人、书写寄语或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清明期间,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值班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区民政局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区民政局联络人:陈长城,联系电话:887558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 梅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6日 相关阅读:关于清明节取消扫墓,有些网友提出了异议
清明期间,三明市暂停殡葬服务场所祭扫活动!
即日起全市所有公墓及骨灰楼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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