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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市针对电动车有哪些管理规定?三明市公安局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房房    时间: 2019-11-16 18:34
标题: 我市针对电动车有哪些管理规定?三明市公安局回复…
请问,三明对于电动助力车有何规定?什么是标准,什么是超超车?什么样车型需要摩托车驾照?如图的电动助力车,需要摩托车驾驶证么?

三明市公安局回复:
您好,您的诉求收悉,感谢您对车辆管理工作的关心,现就您所诉求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的国标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二、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参数:
最高时速≤25km/h
整车质量(含电池)≤55KG
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电机功率≤400瓦
电池标称电压≤48伏
三、电动车的范围比较大,有电动小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
1.电动小车符合工信部公告的,可以办理注册业务,需要驾驶证,办理单位:车管大队(地址:碧湖)。
2.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的,可以办理注册,不需要驾驶证,办理单位:梅列交警大队(地址:行政服务中心),三元交警大队。
3.电动摩托车符合国家工信部公告的,可以办理注册,需要驾驶证,办理单位:车管大队(地址:碧湖)。
4.超标电动车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是实施意见》规定,“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最长为5年(至2019年7月31日),目前过渡期已过,此类车辆不能上路行驶,也不办理注册。新的超标电动车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请您关注相关政策。

作者: 大三明    时间: 2019-11-20 10:51
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作者: 沙子★    时间: 2019-11-20 12:05
满街都是超标电动车,并且都上了非机动车车牌!这算矛盾吗?
作者: 你就是个颠趴    时间: 2019-11-21 00:16
有毛病,带上帽子遵守交规骑就是了,非要去问,这是逼人家要开始抓么
作者: 我是一条毛虫    时间: 2019-11-21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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