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浙客商 发表于 2022-5-12 00:16

曝光黑幕:本地医院犯错险闹人命,拒不道歉,还嚣张!还不止一次!

曝光黑幕:本地医院犯错险闹人命,拒不道歉,还嚣张!还不止一次!
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到福建省三明市**某医院实地考察调研时说:“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人民的幸福生活,一个最重要的指标就是健康。健康是1,其它的都是后边的0,1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没想到老百姓为了健康到医院看病,却看成了重病,是怎么回事呢?
老百姓作为消费者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医疗产品与服务(操作不当),导致消费者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至病重,且作为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态度恶劣拒不道歉!

一 、起因:
我母亲购买了沙县某医院肠镜检查服务项目,由于对方操作不当,导致我母亲肠镜穿孔,疼痛加重无法进食,因无法忍受剧痛再次到医院检查,结果发现穿孔。

二、过程:
1、在沙县某医院
肠镜术后,医院表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穿孔,需要手术让我父亲签字,由于一些特殊原因(下文有说明),我父亲拒绝在沙县某医院手术,签了不同意手术的单子。并转院至上级医疗定点机构:三明市第一医院,继续治疗。
2、在三明市第一医院
在三明第一医院重新检查,确定为尖锐物所导致的肠穿孔,医生提议先不要手术,可以保守治疗观察。之后病情加重,医院书面说明“条件有限,无法治疗。”再次转至上级医疗定点机构:福州协和医院,继续治疗。
3、在福州协和医院(过年期间)
在福州协和医院医生建议手术并给出手术方案,由于该手术方案将影响我母亲的生活自理能力,父亲冒险没有同意手术,并采取继续保守治疗方案。
    在父亲的坚持下,继续保守治疗,让我母亲病情开始缓和,待情况略有好转和基本稳定后出院,医嘱:3-6个月复查转归。然后再次回到沙县某医院住院疗养至病情稳定出院。

三、结果:
经上级医院检查,确认因沙县某医院肠镜术中尖锐物至我母亲肠穿孔。我与父亲先后多次找了沙县某医院的医务科、副院长和院长协商道歉和补偿方案。结果对方态度极其恶劣,副院长罗秀贞竟然明确表态拒绝道歉,态度蛮横,极其嚣张,并提出要求我母亲花钱做鉴定。
(试问鉴定是鉴定肠镜穿孔是医院所为,还是不是医院所为吗?上级定点医疗机构已经检查为尖锐物所致,已经有明确和足够的证据可以确认是医院的行为导致的为什么还要做鉴定?难道是要鉴定是不是我母亲自己拿着尖锐器械给自己肠子钻孔吗?肠镜是在沙县某医院做的,做完疼痛加剧无法进食,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再在花钱做鉴定意欲何为,是为了减轻责任,还是逃避责任?
    一个副院长能说出这样的话,真的是她一个人的意思吗?还是有上级的指导,表示拒绝道歉,值得深究!也许真的是如副院长说的,是医院领导班子的意思!

四、特殊原因
前面提到,在沙县发现肠穿孔,沙县某医院安排我母亲在沙县手术,为什么我父亲不签字,不愿意在沙县某医院手术?是因为我母亲曾经就在沙县某医院,经历了一次悲惨且让人疑惑的手术。
手术发生在2017年2月我母亲在沙县某医院进行了一场异常可疑的手术!
因沙县某医院医生做肿瘤手术经验极其欠缺,却诱导患者住院手术,手术期间取出的标本,由我和弟弟开着私家车,从沙县某医院送至三明市第一医院检验科检验,经过约30-40分钟检验得知属恶性肿瘤,同时,由我联系沙县某医院手术室继续实施手术。从拿到标本到得出检验标本结论,期间1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不说检验需要时间,就单单多出来驾车送检的时间,这种方式让家属万万不能接受!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疑点1:医生有几台卵巢肿瘤手术经验?是否具备足够经验处理如此严重的恶性肿瘤(肿瘤直径11cm,重量月1.5斤)?
疑点2:医院明明不具备或有检验条件检验取出的标本化验定性是否为恶性肿瘤,而是让家属开车去异地送检是违规操作。
疑点3:手术方案未明确告知任何一位家属,说明手术期间需要开车送检,如若患者家属不是两人,不是都会驾车,不是熟悉驾车路线及时送检,试问手术该如何进行,万一路上堵车呢?
疑点4:由于手术失败,医生没有说明,只是在我妈妈肚子上打了一个洞洞,说去福州肿瘤医院要用,结果到了福州肿瘤医院,这个洞却没有用上,又缝了起来,试问医生真的专业?目前为止这个洞的伤口一直有炎症依然在持续疼痛,非常难受!
如此行医犹如草菅人命,漠视生命!想起来都后怕!多年来院方欠我母亲一个道歉,竟如此不做为的领导与医生,请还我母亲一个公道!
所以我父亲听到沙县某医院要给我母亲安排手术,才不愿意签字是这个原因。因为沙县某医院手术不专业,真的让人很不放心,让人非常失望。(其实手术问题还真不止我母亲1例,文章最后会呼吁遭受类似事件的患友,收集资料维权。)

五、医院态度:
自从得知肠穿孔事情之后,医院拒绝道歉,并给了如下理由:
1、道歉会影响医生职业发展
2、医院不能道歉会影响名声
3、患者签肠镜告知书医院没责任(推卸责任),并且医院有进行补救是你们不签字手术。
关于理由1和理由2都很牵强了,最简单的道理:小孩子做错事,都懂的要道歉,大人还不知道?都说承认错误改正了还是好孩子,不敢承担责任何以担当大任,患者如何敢把生命交给这样的医院?怎么敢把健康交给这样一个不负责的医院?
再沿用近期国际时事来说,俄罗斯外交官拉夫罗夫由于不当言论,作为总统的普京都敢于大胆面对全世界公开道歉,敢于面对错误,承担责任,敢担当!沙县某医院有什么资格,凭什么不道歉?
关于理由3医院说当他们发现肠镜穿孔后,有进行了补救,补救措施就是要我母亲手术。大家注意,这里有2个逻辑错误!
第1个是文章开头提到的事件起因是:“我母亲购买了沙县某医院肠镜检查服务项目,由于对方操作不当,导致我母亲肠镜穿孔,疼痛加重无法进食,因无法忍受剧痛再次到医院检查,结果发现穿孔。”当时在沙县某医院的时候,医院并没有及时发现我母亲穿孔而是在我母亲再次到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才说要手术的,并不是医院所说的及时发现及时补救措施。所以医院对因操作不当造成我母亲受伤进行补救的行为不成立。
第2个是在我母亲肠穿孔后再次入院,医院说并不知道是尖锐物所致,只知道事肠穿孔。那请问既然贵院不知道肠穿孔是你们所致,你们怎么自己说自己进行补救措施了呢?难道你们早就知道肠镜穿孔是你们所为?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另外,患者签肠镜告知书医院没责任,这是不可能的,医生实施不当的操作,导致我母亲正常的组织遭到破坏,是我们去医院检查的目的吗?换做任何一个人到医院检查,把身体好的部位弄坏了,谁都不会不乐意的。医院就敢说没有责任,如此推卸责任可恶至极。举一个不一定很恰当但是有很明白的例子,就是你去医院看左脚没办法要把左脚锯了的情况下,结果医院把你右脚锯了,你是什么心情?怎么会没有责任?要凭良心啊!!!

六、患方态度:
1、由于医院态度恶劣,我们要求医院一定要向我母亲道歉,必须道歉。
2、由于治疗肠镜穿孔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借了外债来看病,到目前为止医院一分钱的医疗费都没有付过,现在母亲还在养病,生活非常困难,期望有关部门可以听到我们微弱的求助声,还我妈一个公道。
3、到2022年5月11日截稿时,院方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代表主动联系我们协商是否进行赔偿和补偿事宜,因治疗穿孔所花的医药费一分也没有支付过。

七、赠人玫瑰,留有余香。
我们在这里呼吁,寻找在沙县某医院因沙县某医院,同样因操作不当受到伤害的患者,走在哦一起,一起维权,一起发声,互帮互助。
互助电话:13960555530余先生(微信同号)

最后,老百姓作为消费者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医疗产品与服务(操作不当),导致消费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并造成了重大损失,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爱老虎油啊 发表于 2022-5-12 11:52

难以置信又不得不信。。。方方面面都要类似的问题,要求别人都要知错认错改错,承担责任,,,轮到他们就,,,唉

折翼天使 发表于 2022-5-12 12:54

认命吧,见多了,和医院斗的没几个能赢,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医闹了,省院好不到哪里去,还有专门保安团队,就是对抗你们这些开始讲道理后面不讲道理的人。做好韭菜

小頔 发表于 2022-5-12 14:10

赶快鉴定一下,现在法治社会,肯定要鉴定

塞上牛羊空如许 发表于 2022-5-12 15:20

小頔 发表于 2022-05-12 14:10
赶快鉴定一下,现在法治社会,肯定要鉴定

太难了,基本上只能人倒霉,维权成本太大,还不一定有成果

@红尘@ 发表于 2022-5-12 15:34

没有差不多功底的人写不出这长篇大论

追逐 发表于 2022-5-12 21:19

洋洋洒洒一大篇文章,却没有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证据。提醒一下,有消费纠纷找工商管理局。

拜拜甜甜圈 发表于 2022-5-12 21:29

追逐 发表于 2022-05-12 21:19
洋洋洒洒一大篇文章,却没有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证据。提醒一下,有消费纠纷找工商管理局。

这个找工商局有毛用啊,这找谁都不好用,除非他们医院自己良心发现

小頔 发表于 2022-5-12 22:53

塞上牛羊空如许 发表于 2022-05-12 15:20
太难了,基本上只能人倒霉,维权成本太大,还不一定有成果

这个肯定要有鉴定才能站的住脚,要不从头到尾只听一方说辞根本无从考证。那我怀疑这个是雇人写的

小頔 发表于 2022-5-12 22:54

小頔 发表于 2022-05-12 22:53
这个肯定要有鉴定才能站的住脚,要不从头到尾只听一方说辞根本无从考证。那我怀疑这个是雇人写的

手握法律武器才能保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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